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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扑鱼官网辅导员队伍建设条例(暂行)

【 作者: | 来源:AG扑鱼官网 | 发布日期:2018-01-27 】

第一章指导原则

为稳定员工工作队伍,提高员工管理工作水平,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员工工作队伍,切实加强和改进集团老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管理育人水平,结合人文社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泸州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条例(暂行)》,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章 辅导员工作总体要求

1.辅导员是受公司党委委派的从事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是开展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员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2.辅导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紧密结合树立良好学风和优化育人环境的实际,以理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老员工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员工,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辅导员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践问题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管理创新相结合。

第三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员工工作的实际问题。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大局观念和自律意识,能正确对待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作风正派,生活严谨,胸襟宽广,热爱员工;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和教育员工。

4.具有较完善的知识结构。既要掌握从事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教育规律,又要具有比较广博的现代科学知识,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实际工作能力。熟悉员工的思想和心理,掌握老员工教育和管理的规律和方法,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表达能力。

6.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第四章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人文社科学院员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制定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畅通的员工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做好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疏导,针对员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2.组织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开展爱国主义、形势与政策、民主与法制、创业与创新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员工的道德品质教育,引导员工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培养员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3.教育员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员工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切实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处理或报告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 帮助员工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培养良好的学风;与专业课教师保持联系,了解和掌握员工的学习情况;并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员工勤奋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率。

5. 指导系员工会、班委会开展工作,加强对员工干部的培养,协助党、团总支指导员工的党、团组织活动,做好员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推荐和组织发展工作,帮助员工创建团结、进取、活泼、向上的班集体。

6.落实好员工的奖惩、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毕业生就业等具体工作,协助学院督促员工按时缴纳学费,积极开拓员工受资助通道,帮助经济困难员工完成学业。

7.坚持经常检查员工出勤情况,包括上课、早读和集体活动;进驻员工宿舍区内办公和住宿值班,加强员工宿舍的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参与、指导员工宿舍党团组织建设。

8.结合学院市场营销和应用心理学的专业需求,开展有针对性、有目的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

9.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辅导员的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为人师表。努力学习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理论和方法,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员工;

2.富有爱心,甘于奉献。经常参加员工的各项活动,主动与员工交朋友,关心员工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为员工健康成才提供服务;

3.坚持原则,从严管理。对违纪员工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协助调查处理,对员工违纪行为不姑息迁就,维护校规校纪的严肃性。

4.耐心细致,讲究方法。遵循员工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培养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5.深入员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员工思想动态,主动研究工作对象和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以创新精神研究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

6.每学期开学初应当学院和系院对员工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学期末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写出工作小结,学年结束时写出学年工作总结。

第五章辅导员的配备与培养

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例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硕士或同等学历专职辅导员岗位,常规设置2-3名。辅导员主要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本校优秀毕业生和其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择优录用,也可从校内其它岗位调整。专职辅导员原则上要带满一届员工。本科生导师在日常教学和科研工作中也要积极承担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六章辅导员的培养与提高

1.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学校团队培训规划中有计划地进行,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辅导员的培养采取日常培养与正规培训相结合、组织培养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每年设立辅导员专项培训经费和研修经费,用于辅导员的培训和研修工作。

2.辅导员政治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着重在培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敏锐准确的政治鉴别能力,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辅导员政治理论素质的提高,应在辅导员自学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他们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逐步具有比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

4.辅导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培养与提高,要在认真踏实工作、不断总结的基础上进行。熟悉现代教育理论,遵循现代教育规律,运用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教育培养员工。学工处与系(部)党总支应该经常组织各种形式的工作经验交流会、工作总结研讨会,并采用传、帮、带的形式,引导辅导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断进步。

5.要不断提高辅导员学习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从事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能力。

6.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在职或脱产进修等方法,不断提高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课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7.建立辅导员岗前培训制度,凡新任辅导员,必须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岗前培训。

8.根据工作的需要,学校为辅导员继续深造、短期进修、学习考察、学术交流、研讨提供条件。

9.加强自身学习,争当表率,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每学年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专题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

10.辅导员符合任教资格,可承担员工德育课教学任务,教学中要不断拓展教学内容,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章辅导员的考核、奖惩和待遇

一.辅导员的考核

辅导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员工工作部每年一度的综合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结果应当定为不合格:

(1)违法犯罪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

(2)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者;

(3)严重违背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者;

(4)所带班级出现较大责任事故,并负有一定责任的;

(5)在开展评优、评奖、评贷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工作任务三次以上的;

(7)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员工中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者。

凡有下列情况者,其考核的等级不能定为优秀:

(1)辅导员相关会议、各项活动无故缺席两次以上的;

(2)深入员工寝室、课堂次数、与员工谈心次数未达一周一次者;

(3)全年总计因病因事离开本岗位30天以上者。

二.辅导员的奖惩与待遇

1. 辅导员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并在资金和政策上适当给予倾斜。

2.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对辅导员给予优先照顾,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3.为优秀辅导员教师提供升职机会,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选派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

4.对辅导员所获得的各级表彰给予资金奖励,具体办法参照人文社科学院绩效工作管理相关规定,对科研、教学和管理突出的辅导员除享受学校奖励外,院系给予适当表彰。

辅导员在师德、员工工作中如不负责任,导致管理事故的出现,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若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现象将向学校相关部门上报,并予以相应处罚。

第八章

本条例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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